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3篇

时间:2022-11-06 08:00:11 来源:网友投稿

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3篇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XX市中小学校单位校长负责制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3篇,供大家参考。

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3篇

篇一: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XX市中小学校单位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XX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意见》、《XX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意见》、《XX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为学校发展做好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做好党组织“双培养”工作,将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拔到中层管理岗位,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二、选拔任用范围1.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含工会主席候选人)干部。2.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实施细则。三、选拔任用资格和条件1.具有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2.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3.政治坚定,有大局观,坚持和维护组织原则,廉洁自律;4.在本校工作2年以上;5.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任职教学、德育管理岗位的一般需具有一定的班主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工作经历;6.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团队干部除外);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8.新提任的干部年龄距离退休五年以上,身心健康;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拟选任的中层干部,不符合第4条至第8条任职条件的,经校务会议讨论,在任职公示前,由学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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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书面报教育党工委组干科,同意后,方可继续后续流程。四、选拔任用程序1.制定方案经校务会讨论,确定选任岗位要求,由校党支部制定选任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一般采取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五年。2.推荐人选(1)一般采用个别访谈调研形式推荐人选。访谈调研的同时,

  填写无记名推荐票。调研组至少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应是支部委员)。调研

  人员必须公道正派、遵守保密原则、严守组织纪律,访谈记录要签署调研人姓名及日期,对材料负责。

  个别访谈的对象一般不少于20人。访谈主要听取校级干部、“两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以上干部、党组织纪检委员、部分教职工等对岗位的建议人选,深入了解建议人选的长处与不足。

  (2)党支部汇总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材料。调研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各人选的长处与不足以及无记名推荐情况。

  (3)经校务会讨论后,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提出岗位拟任人选名单。

  3.民主测评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民主测评会教职工参与率应在80%以上。党支部负责汇总测评情况。4.会议决策召开校务会,根据前期调研和民主测评的情况,按照岗位适切度和群众公认度,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最后确定拟任职人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是超过三分之一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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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人员。如果校务会议讨论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待条件成

  熟后,再行讨论。5.谈话公示党支部书记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

  出要求。组织谈话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五个工作日。6.任命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发出聘任通知或聘任书,办理任职手

  续。五、试用与考核1.新提任的中层干部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

  后,由党支部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考核测评的范围为全体党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以上干部、所在组室全体教职工。

  2.学校开展中层干部述职测评制度。上半学期末开展不述职只测评,下半学期开展年度述职述廉测评制度,对中层干部开展年度任职考核。

  3.任期结束后,学校应结合中层干部的任期表现、年度考核情况等,经校务会讨论后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六、回避学校会议讨论干部任免、党组织汇总测评情况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七、免职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经组织认定,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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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恶劣;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3.因退休、辞职等离开本单位的;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它原因的。受党纪政纪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八、竞聘学校可以通过竞聘方式产生中层干部,参加竞聘人员资格应符

  合选拔任用条件的要求。学校应制定竞聘方案报教育党工委组干科,同意后,方可发布和实施。

  九、纪律和监督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2.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所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十、附则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校务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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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失败乃成功之母,黑暗之后就是光明!

  ×××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的中层干

  部队伍,根据《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办法》(教工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三、中层干部职数设中层管理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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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败乃成功之母,黑暗之后就是光明!

  和后勤处,各配备1~2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校直接发文聘任。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的《关于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教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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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察。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学校领导、廉勤委等组成。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考察时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人。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80%,否则被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五)讨论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六)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七)教育局审批。学校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经研究后发文聘任。五、中层干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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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行中层干部聘用任期制。中层干部的聘用任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重新参与中层干部选拔。

  (二)实行中层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通过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进行,学校应做好记载;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程序和结果评定参照当年学校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执行。在群众考核中,满意率低于70%的中层干部,应予以调整。

  (三)建立中层干部奖惩制。对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层干部,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扬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对管理水平差、不履行职责、考核满意率低的,应予调整;对擅离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重大事故,或因个人原因给学校和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向学校党政班子书面提出对免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建议。

  (五)中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广元市中小学常规管理五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履行听课评课等职责。

  (六)学校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注重对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聘用。要做好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七)中层干部的奖惩、辞职、离岗和申诉控告等,执行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总支书记、校长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成员:副校长、党总支委员>274676B4B歋395239A63驣3371883B6莶a256816451摑234495B99宙O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副校长、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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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务处主任、党总支委员

  ×××廉勤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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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失败乃成功之母,黑暗之后就是光明!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

  学校申报拟聘职位学校制定教职位核竞聘方案

  育准局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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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痂X275526BA0殠v学校组织座谈考察学校组织竞职演讲、民意测评

  公示

  上报

  教育局发文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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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败乃成功之母,黑暗之后就是光明!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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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配备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推动学校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党管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道正派、秉公用人、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等原则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为把要单位建设成为全国一流高师院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选拔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中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成立“******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指导下开展干部选拔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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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组织人事、纪检、党办等部门的相关同志组成.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学校建设和事业发展中奋发有为,做出突出业绩。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注重调查研究,能把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工作要求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竭诚为师生服务。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中层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4.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反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群众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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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担任党内职务的中层干部,除需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担任学校中层干部人员必须是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2.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3.从管理岗位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或同等岗位两年以上(含两年)任职经历;科员提任管理岗位副职的,应当具有科员岗位或同等岗位三年以上(含三年)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6.符合党内相关法规、国家法律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专业技术人员(“双肩挑”的除外)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其任职资格应当符合“资格条件”第1、2、4、5、6项规定,并且任中层副职干部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海归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任中层正职干部的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教务处和科研处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系主任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紧缺专业的教学系不受此条限制;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处、保卫处(武装部))的正副职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教学系党总支书记必须是中共党员,且至少具有3年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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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中层干部拟任候选人应能任满一届(四年)及以上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到2018年3月1日止男性56岁(1962年3月1日后出生)、女性51岁(1967年3月1日后出生)以内才可任职。

  (六)管理能力强、公信度高、工作业绩突出且岗位特别需要的教师和干部,经学校党委同意,任职的资格与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任用前的研判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层干部选拔工作动议前对现有中层干部及干部队伍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以此作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前提条件。

  五、选拔任用程序

  在综合分析研判基础上,按照******市编办《关于印发******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号),在规定的中层干部职数内进行选拔任用干部。

  (一)中层正职干部的选拔任用。

  1.公布岗位与职数。

  学校向教职工公布中层干部工作选拔方案以及岗位和职数。

  2.接受公开报名。

  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填写《******单位中层干部选拔报名表》,并按时向组织人事处递交报名表。

  3。资格审查。

  根据本方案第三条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选拔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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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民主推荐测评。(1)组织谈话。组成谈话小组,在有关干部及各类代表中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具体谈话对象范围由学校党委会议决定。(2)会议民主推荐测评。在全校一定范围内进行会议推荐测评,具体参会人员范围由学校党委会议决定.5.确定考察对象。在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需中层正职岗位的考察对象人选,并进行考察预告。6。组织考察。由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组成考察小组(必须2名以上同志),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形成考察材料。7。征求意见。书面征求学校纪委、监察、计生部门的意见.8。核查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对拟任用为中层正职干部进行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和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抽查核实。9。党委讨论与任前公示。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对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讨论确定拟任干部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10.任职谈话与发文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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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由学校党委派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11。如果新成立的教学系或处室干部配备条件不成熟的,可由学校党委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管理岗位采取指定负责日常工作负责人的办法,该负责人享受该管理岗位同等待遇,但不占中层干部职数.

  12。组织人事处正职干部任免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13。上报备案.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中层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中层正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中层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其程序与中层正职干部的相同.

  对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胜任的,不予任用,由学校另行安排。

  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任免按有关章程的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干部选拔过程中,学校党委成员和各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十不准”纪律,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工作人员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与考察情况相关的内容,确保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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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跑票拉票,搞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党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环境。对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任职结果有误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举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学校纪委电话:********邮箱:**********(二)学校组织人事处电话:*******邮箱:*********七、其他有关说明和要求(一)本次选拔的中层干部任期为4年,至2022年6月止。(二)注重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优秀的党外人士、妇女干部和有国外或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担任中层干部.(三)教学机构的行政干部原则上在本单位产生.教学系(部)的主任、副主任(双肩挑人员)不予确定行政级别,政治上享受相当级别行政干部待遇,生活上享受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待遇和相应行政级别的校内津贴。(四)学校各单位部门和各级干部都要强化责任意识,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不得耽误正常工作。(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完善的地方,由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并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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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单位中层干部调整选拔工作日程表

  序号

  工作事项

  工作时间

  负责部门

  备注

  中层干部队伍情况综1

  合分析研判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

  党委办、组织人事

  处

  中层干部选拔工作动2

  议

  2月底

  学校党委

  由组织人事处提出中层干部选拔的申请,党委会议决定,同意并布置制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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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工作方案

  2月底

  学校党委

  审定工作方案

  1、选拔中层干部工作4请示(市委组织部)

  2、申请使用干部职数

  2月底

  组织人事处

  工作方案审定后,方可提交请示和申请并附方案

  1)公布选拔任用方案,公布岗位职数,接受报名(4月8日前)

  2)资格审查(4月9日)

  中层正职选拔

  3)民主推荐测评(4月13日前)

  选拔工作

  5

  领导小组

  4)确定考察对象,公布考察预告,及办公室

  进行考察(4月20日前)

  5)确定拟任名单,任前公示7天

  6)党委会作出任免决定,发文公布

  8

  1)公布选拔任用方案,公布岗位职数,接受报名(4月23日前)

  2)资格审查(4月25日)

  选拔工

  3)民主推荐测评(4月30日前)作领导小

  6

  中层副职选拔

  4)确定考察对象,公布考察预告,进组及办公

  行考察(5月15日前)

  室

  5)确定拟任名单,任前公示7天6)党委会作出任免决定,发文公布

  7

  新任职干部谈话

  5月25日前

  学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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