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13篇

时间:2022-11-10 15:15:10 来源:网友投稿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13篇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13篇,供大家参考。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13篇

篇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乌什县国庆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

  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校长的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

  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四、检查与监督

  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督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篇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我们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作用不仅仅在于能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明确党委领责制以使高校领导更为科学管理更为民主运行制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内容明确体制的运作规范度更为规范增强高校党委集体领导和依法治政能而且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既便于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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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再认识

  作者:王婧雯来源:《湖北教育·领导科学论坛》2010年第06期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等学校一项基本的具有法律影响力的管理制度。在高等学校长期的发展中,这项制度不仅有力地保证了我国实行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而且对于调动各种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校长在校务行政管理方面的影响性以及能动创造性,促进和繁荣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内涵

  所谓“党委领导”,是指党委集体领导,即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集体讨论决定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党委是高校全局工作的领导核心,既是高校的政治领导核心,也是高校管理体制的领导核心。所谓“校长负责”,是指校长对外是学校的法人,对内作为学校最高行政领导,在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校长负责是落实党委领导的关键,校长不仅要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地位和权威,还要充分维护高校法人权益。

  在党委和行政领导的关系上,党委起主导作用:一方面,党委要充分行使领导权,领导学校的全面工作;另一方面,党委又要充分调动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监督并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只有这样,才能理顺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的关系,把党委领导和行政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运行机制。校长既要尊重、维护党委的领导,又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党委的集体决策,贯彻党委的决议,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际工作中,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学校党、政一把手,各自工作职责不同,工作的出发点也不尽相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决策系统和行政系统适度分离,不仅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且有利于建立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的领导体制,“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高校领导体制中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但在具体工作中,有的认为党委的任务就是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行政事务不需过问,完全交由校长负责;有的认为校长受党委的领导,凡事必须经过党委研究决定。这种只强调一方的重要性,忽视另一方的重要性的认识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另外,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同,党委和校长之间容易产生减少办事程序或彼此制约工作的问题,由党政的工作不协调导致党政的思想不协调,最终导致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校长的依法行政作用都被削弱,使“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失去了实际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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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两者各司其职,不能混淆。虽然中央文件和国家法律对“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作了方向上的规定,但在实践过程中,容易出现一方包办代替的问题,要么党委会就是“一揽子会”,大事小情统统端到会上来研究决定,导致以党代政,党委过多地参与了行政工作;要么行政脱离党委的领导,对事关学校全局的所有事项都不提交党委研究决定,自行研究解决,导致行政越权行使了党委的领导。这种党政职能混淆的后果,既削弱了党对高校的领导,也制约了行政的管理权力。

  3.党政不协调、不团结,不能单从领导体制方面找原因。在实践过程中,个人认识、个性、能力、经验的差异等主观原因,以及其他客观方面的原因,都会导致党政不协调、不团结,影响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这时人们很容易将不良后果归结为高校的领导体制。这种片面看待问题的方式,不利于我们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坚定地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三、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建议

  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实践证明,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一系列理论,不仅是正确认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思想武器,也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指南。领导班子必须带头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科学发展观的观点和方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有效地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这是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的根本途径。

  2.必须坚持依法治校,切实保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正确施行。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校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直接体现,也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和教代会等组织的作用提供了条件和机遇。高等学校必须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制度共同构成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把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专家治学、民主管理四者有机结合,建立一整套与领导体制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3.制定并贯彻落实大学章程,保障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顺利推进。大学章程是一所大学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自主办学的“基本大法”,是在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两代会”(教师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表决的形式通过并实施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制度。大学章程的重要作用不仅仅在于能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明确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内容,明确体制的运作规范,而且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既便于以身作则,又便于民主监督、相互监督。科学制订并创造性地实施学校发展规划也是坚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制度保障。学校发展规划与学校章程一样,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此外,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等都是坚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制度保障,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保证落到实处,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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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是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础。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高校的规模、特点、层次等实际情况,科学配备该校党政领导班子。而高校的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从战略上深刻认识这一领导体制的深远意义,要按照政治坚定、思想解放、积极探索、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要求,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注重树立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依法治校,科学决策。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确立先进的办学理念,明确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制订具有前瞻性又切实可行的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不断提升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综合实力。

  5.顺应时代潮流,发展多元化的组织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针对复杂多变的组织内外部环境和社会需要,国际国内众多行业对领导体制或管理方式的选择与建构,早已体现出综合性、交叉性、互补性和弹性化的特点,思维方式也向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转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果我们仍从单一的、机械的、绝对化的角度来理解学校领导体制或校长负责制,那就是管理思维发生了障碍。因此,把“校长负责”理解为一个结构性的概念,可以说是比较科学的。我们对现代“校长负责”的内涵可以界定为:上级依法领导,校长全面行政,掌握权变策略,形成创新理念,实施分层管理,党政合作互勉,教代会主动参与,校务民主公开。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的内部领导和管理的根本制度,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要求,是党对高校领导体制的科学经验的总结,我们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使高校领导更为科学,管理更为民主,运行制度更为规范,增强高校党委集体领导和依法治政能力,建设和谐高校。

  责任编辑:周振国

  

  

篇三: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灵魂,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和保证的作用。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笔者认为抓好德育工作应在言传身教、心理疏导和创新方式上持续发力、做足文章,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建立长效完善的育人机制,当好言传身教的“引路人”。《意见》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德育工作注重知行合一,要将学生日常生活与社会最大对接,让“教书育人”成为每个老师的自觉,形成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长效机制。“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从中可以看出,“传道”为首要职责。作为师者,在“教书”的同时更要注重“育人”,须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会影响到学生们的人格品行与价值取向,直接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与未来发展。在“双减”政策的影响下,学生在校时间延长,与老师接触更多,老师

  对学生的影响作用也就更大。这就要求我们以身作则,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上对学生予以正向的激励和鼓舞,传递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打造温暖良好的育人阵地,当好心理疏导的“知心人”。俗话说:嫩枝易弯也易直。小学生处于思想品德形成初期,由于年龄小、知识少、阅历浅,对人对事缺乏明辨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各种影响。因此必须从小抓起,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和道德品质教育,培养明辨是非的能力,抵御消极思想的侵蚀。心理健康教育要因人而异,对“尖子生”要引导其戒骄戒躁,主动帮助他人;对“后进生”要引导其不要自卑,不断给予鼓励,努力迎头赶上;对“内向生”要引导其敞开心扉,融入集体;对“问题生”要耐心帮教,给予正确引导。此外,更要加强对单亲家庭、留守学生的关心关爱,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与家访,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不断温暖学生的心灵。通过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努力塑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育人阵地,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在安全、宽松的环境中健康发展,成为受欢迎、能力强、有担当的人。

  构建清晰整体的育人格局,当好创新方式的“守护人”。《意见》指出:“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德育工作比较抽象,不像教育教学工作会直接体现在“分数”上,因此更要落小落实落细,克服传统大而空、大而全的说教方式,构思学生易于接受的新方式。要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

  行为习惯养成,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让德育工作成为学生学习知识、获得能力、习得良好行为的重要途径。可以化被动说教为主动提升,通过“讲文明、树标兵”“值周班长”轮流制等活动,设立文明礼仪、秩序维护、纪律监督岗位,让学生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学校和班级同学的监督下,加大自我管理力度,在管理中调节自我、完善自我,养成宽容、谦和的人格素养,为其日后走向社会、更好地适应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篇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报告(传媒职院)第二稿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重庆传媒职业学院自2008年建校以来便一直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将这一方针渗透到了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市情,以及新时期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包括我院在内的全体高等学校亟待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现将我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分项汇报如下: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情况和认识与体会我院作为民办高校,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学,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我们认为,民营院校在管理体制上虽然执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营院校也肩负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一基点上,我们与公办院校是目标一致的,为此,学院投资方和党政领导班子之间形成了一条共识,那就是一定要在民营的体制下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共识下,学院投资方与学院党组织互相尊重、充分信任,董事会尊重党组织在学院日常管理中的核心政治作用,学院党组织尊重董事会的决策,同时,双方相互信任,党总支书记作为学院主要管理者,切实参与董事会关于学院发展的讨论和制定,党总支书记每年均要参加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本学年学院发展运营情况以及针对下学年学院发展提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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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和建议,我院充分认识到在民营体制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必要性,在今后的办学中,我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也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多次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中层管理人员会议,专题传达市教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传达了市纪委书记徐松南同志在8月15日全市检查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会上讲话精神,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和“从严治党八大任务”;要求,学院要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加强部门管理,形成廉政建设氛围,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下发到各部门,并严格执行,从严要求学院全体干部,从严治党,狠抓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制定学生管理目标,形成制度。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

  党总支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与本单位行政机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学院党总支、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党总支委员会负责我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主要职责,第一,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文化、专业知识。教育党员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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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学院和社会安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抓好党支部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改进党支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第三,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四,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总支的指示、决定;第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第六,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第七,定期分析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八,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做好本单位专、兼职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第九,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本单位党政班子的选拔、配备和考察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管理工作;第十,在听取行政、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配合行政领导共同做好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来进行工作,第一,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坚持每两周组织各支部过一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应有考勤,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每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第二,民主生活制度。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三,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每位党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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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外出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外期间或归来后应以书面材料或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情况。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第四,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同群众交知心朋友。适时召开党群座谈会,听取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沟通思想,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第五,党纪检查制度。各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时对党员提出端正党风、清正廉洁的具体要求。每学年对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院纪委统一部署;第六,评议党员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评议采取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支委会鉴定等方式。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理;第七,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第八,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工作制度。各支部每学期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三、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学院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院长的根本任务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院长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拟订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学院规章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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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基本建设和校风建设;负责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品德教育。负责招生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教职工进行调配和奖惩,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负责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筹措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学院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院对外签约。邀请国外人员来访,派遣人员出国进修、访问、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等。接受各种捐赠;签发学院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通告等重要文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院长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分工负责。院长主持学院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领导班子的日常运行。院长向副院长、院长助理布置工作任务,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并对他们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副院长、院长助理做好分管或协管工作,努力完成院长布置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院长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院长和副院长、院长助理之间,副院长和副院长、院长助理之间要经常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补台,保持学院行政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行;院长出差期间,可委托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第二,决策咨询。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前,院长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决策论证。要视议题向院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和组织咨询,必要时应听取学院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第三,工作报告。院长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对党委决定的重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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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应及时报告,接受党委的督促和检查,院长每学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内容,要按照院务公开的规定,做到及时公开。第四,决策实施。院长组织实施党总支委员会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决定和决议,对董事会负责。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院长或院长委托学院办公室对行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决策事项贯彻落实。四、学校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办法、主要任务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学院党总支统筹安排,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以及其他需要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研究与宣讲总支工作要点,研究与讨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及改革发展重点事项等。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同时,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党员大会召开情况会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党总支开展调研不够深入、调研涉及范围不够大,党总支召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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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形式较为单调等。五、党委会的设立、人员构成、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教育工委领导下的党的一级基层组织,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我院党总支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宣传、纪检、统战、保卫、青年等委员由总支委员兼任,总支委员中含院级领导2人、学生工作干部1人、教师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人,研究生学历2人,是一个老中青三结合的班子。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书记和副书记必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教育工委批准,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一般情况下应按期换届,届期内委员空缺,应及时补齐,其任期与本届委员会任期一致。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制定了《中共重庆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重庆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议事、决策规则。这些制度对党总支议事方式、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决议、会议决议执行与会议纪律与保密等等基本环节上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几年的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学院总支班子成员均能自觉地按议事决策规则办事,凡涉及到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均能按党总支委员职能分工要求提出议事项目,然后按事项的性质分别提交党总支会议或党政联系会议讨论与决策,这样的工作制度对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充分发挥总支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及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总支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包括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党政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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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与稳定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校园,做好保密、政治保卫等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完成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党总支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包括每学年初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计划制定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教育工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学年末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报告学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等重要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工作,每学期举办一期业余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上党课,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了党总支例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支部书记会议制度、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六、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院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定于每周一下午15点至16点进行,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指定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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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和学院领导集体决议中有关党政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讨论、制定落实学院领导集体关于学院办学方针、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研究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请示或重要报告;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决定基建项目及大宗设备购置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拟定学院党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党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师生员工的奖惩办法;根据教学、教辅及党政人员岗位聘任的有关规定,决定教学、教辅、党政科级以上的岗位聘任;研究制订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励及处分;讨论处理工会、教代会、学代会等学院团体提出的有关党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学院党政工作中须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主要包括按照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行政职能分工的原则议事和决策;提交重要议题的单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由党政办公室当天上午分发与会人员;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院领导做出说明,然后针对议题进行研究,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做出明确决定,作为决议;集体讨论问题时,既要畅所欲言,又要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如果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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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列席人员不参与问题的最后表决。其他与会人员经同意可对有关问题做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解释性的说明。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按拟定议题议事,除突发性重大事件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全体与会者应按时到会,凡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会议期间除紧急公务外,不得另行处理其他事务。七、党委和行政的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负有共同责任。按照“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交叉任职,共同负责”的要求,学院行政和党总支之间依据职责范围,应形成既有利于行政开展工作,又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管理格局,以保证和促进党的建设和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完成。为此,学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党政沟通协调、决策和监督机制,凡属学院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决策之前,党政领导之间必须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后再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凡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或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决策之前应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制定和公布后,行政和党总支应通力协作,保证决策的实施和落实。同时,进一步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议定。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要提前送达或告知参加会议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凡提交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听取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等。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的成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分歧,则应缓议,待进一步调研、认证、充分协商后再作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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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也可送阅会议纪要。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对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以及决议、决定形成的过程必须保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报告或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应坚决贯彻执行,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具体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或决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决定或决议的精神。如确需变更决定或决议,或急需作出新的决定,但又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的情况下,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决定。但事后须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通报,并需由党政联席会议予以确认。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八、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学院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章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进行学习并展开讨论,制定了《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和《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包括六项规定,一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参加组织生活时,以同志相称;二是每周五下午,如果没有重要紧急事情一律不得占用组织生活时间,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党总支成员每人每月至少保证参加一次以上所在党支部活动;四是每季度都坚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作思想汇报;五是出差、学习归队后,同时向党总支和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专题情况汇报;六是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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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双重组织生活高质量。《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则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第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基层党支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均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第四,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第五,学院党政办公室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九、学术组织建设的情况,包括学术组织名称、人员构成、工作运行情况等

  我院规模较大的学术组织主要有三个,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新媒体专家委员会以及重庆传媒职业学院云媒资共享实验室。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由我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石美珊教授任组长,夏力教授、李明教授、卓昌勇教授、皮传荣教授、吴培秀教授、李虹副教授任成员,主要工作包括评议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决策,评议专业发展规划、科研管理办法等;按照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要求,评议学院重点专业的相关事项;对教学和科研项目的申报进行评审;评审各类教学、科研成果,鉴定成果的学术水平;选拔专业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指导学院各类学术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对举报的学院学术不端现象进行初步裁定,并上报院长办公会;指导毕业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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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对推迟答辩、答辩暂缓通过,答辩不通过的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和裁定,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对学院教职工职称评定材料进行评审、裁定;完成学术委员会的其它学术职能。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新媒体专家委员会由我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石美珊任组长,李明、徐潇潇、吴培秀、朱红宁、孙永明、罗政府为成员,在新媒体专家委员会的筹备基础上,学院成立了新媒体技术系,该系为全院其他相关专业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已拥有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与技术专业两大专业,在WEB设计、移动开发、网络安全等方面具有特色。该系目前与杭州华三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了H3C网络学院。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云媒资共享实验室由我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石美珊任组长,徐潇潇、周光辉、李铷、朱红宁、孙永明、卓昌勇为成员。该实验室是由我院斥资480余万元人民币,联合重庆搜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华夏传媒有限公司共创的集教、学、研、创于一体的校企合作共享平台。实验室投入三方最优的资源共同创建,发挥大专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交叉、业务对口、互补的优势和特点,展开跨学科、跨媒体、跨领域、跨文化的学科研究与学术交流,快速地将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转化成为生产力,推动行业进步。实验室现已研发出云媒资采编发系统——Cmssou3.0全媒体网站管理系统。该系统集成新闻线索云、智能投审稿、媒体分析、广告监测、广告发布等多个系统特点,促使媒体从业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新闻稿件的采写、审核和多渠道、多终端的发布。十、师生员工、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情况,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群团组织、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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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成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会议,参与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方面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向学校提出,实现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情况等。十一、领导班子成员处理领导管理工作与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情况

  我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以保证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学院多次在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上强调,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第一岗位是管理、第一职责是推动学校发展,当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出现冲突时,均应以领导管理工作为主,严格禁止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争学术资源、争课题项目、争个人荣誉,严格禁止领导班子成员利用职权职务便利为自己跑项目、跑课题。十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党支部活动方式、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创建基层组织型党组织等情况

  我院设立党总支委员会,党总支配备党总支书记一名,总支委员6名,下设9个支部,分别为机关支部、教务支部、学生支部、后勤支部、人文科技系支部、经管系支部、影视系支部、艺术系支部和新闻系支部。我院党总支现有党员69人,其中教工党员63人,在校学生党员6人,学生党员加入各系部党支部。学院党总支和各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各党总支委员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交流思想,研究工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情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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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两周一次组织生活会制度,全院党员自觉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会和有关活动,总支委员会有专用记录本,参加人员签到,记录完整规范,按要求认真学习党委文件精神;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个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民主生活会办成我院党员学习先进,鞭策落后的课堂,并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来源群众”的路线方针;坚持按时按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还在每年七一召开“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组织”表彰大会。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学院各党支部工作的重点。院党总支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人负责,制定有年度发展计划。在新生的入学教育中,学院党总支都要安排专人深入班级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递交申请。各党支部也非常重视对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和考察,为入党积极份子建立档案,指定培养人;定期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协助学院组织部开展系列党课教育活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做好登记,同时积极配合学院党校做好入党积极份子的培训工作。在积极分子培养方面主张做到早宣传、早教育、早培养。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接纳新党员,严格入党手续,并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组织发展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质量关。近几年来,很好的完成了教工、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在坚持质量的前提下保持党员发展的适当规模,保证了党员质量和作用的发挥,把更多优秀教师和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

  党总支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每年都将党员教育计划规划纳入党总支和党政工作要点。党员教育工作以党总支和党支部以及学校党校为主阵地,同时还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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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教育。为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宣传工作,我总支充分利用好学院以及各系部网站这一平台,公开院务、政务,及时反映系风、系情,报道好人好事、弘扬先进,同时也是接受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窗口。支部活动时刻不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院总支党务宣传栏及时更换理论信息、国家大政方针,使学生专业学习之余可以随时了解国家大事、重大决议与精神。十三、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三个自信”的情况

  多年来,在学院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思想政治得到了不断地加强和改进,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三个自信”等多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中,充分体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要求,积极配合思想政治教研室全面加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在授课中,注意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各专业学生的职业观、道德观紧密结合,对于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广大思想政治教育专任教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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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和素养提高。

  第二,利用重大节庆日和活动期间,采取主题班会、专题教育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中国梦宣传教育、“三个自信”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理论知识素养,我们积极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站、校刊校报和宣传展板等的教育资源和平台,结合建党九十周年、党的十八大精神、两会召开等契机,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一方面我们邀请专家学者进校举办各类讲座,将国际风云变幻、复杂的国际政治斗争等形势与政策前沿问题给学生做透彻的分析讲解,帮助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地政治立场和敏锐的政治嗅觉;同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征文活动、摄影比赛活动和新闻宣传月活动,使学生在亲身经历和参与活动后,能实实在在地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受到冲击和影响,帮助广大学生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三,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在日常的宣传教育中,我们积极利用课堂、校园广播台、校刊校报、校园网以及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宣传阵地,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品等形式,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知行统一,引导师生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实践活动融入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之中。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着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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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首先,校园文化软实力建设。大力弘扬传媒人精神和“尚美、崇真、笃学、敏行”校训,倡导高品位,鼓励个性化,增强师生员工知校、爱校、荣校、兴校的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形成人人关注文化建设、人人参与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管理民主、求真务实、鼓励创新、和谐包容的具有传媒特色的校园文化。通过教代会等途径反映教职工意愿和诉求,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增强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学院文化软实力和社会美誉度大幅提高。其次,校园文化阵地建设。近年来,学院重点建设一批面向基层、面向师生的校园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广播的积极作用,形成体系完整、力量整合、功能互补的校园文化载体,大力提升和增强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再次,校园人文景观建设与美化工作。校园人文景观的布局设计、美化标志造型的打造工作初见成效;传媒学院品牌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工程被列为艺术设计系工学结合教学项目,规范使用校标、校徽、校旗、校歌蔚然成风,校园文化的感染力与文化内涵得以提升和增强。

  第五,不断开拓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网络作为一种新兴媒体,是当代大学生经常使用的交流沟通工具。我院非常重视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成立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和各处室责任,并制定有总体规划,努力提高网络化时代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大力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每天在学校的新闻网和公告栏发布大量的信息,供师生共享,使学校师生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办学的方针政策和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积极应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对的各种挑战,突破工作难点,不断加强师德建设,加大学生典型宣传,主动占据网络阵地,切实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努力建设好学生交流空间——校园官方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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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和传媒贴吧,让学生在网络能有一个温暖的“家”。并且正在努力打造功能齐全、栏目较多、内容丰富,融政策性、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专门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平台,通过搜集网络舆情、开展网络监控,发布主题引导帖子,广泛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发挥了网络传播的快捷和方便作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十四、在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方面采取的独具特色的有效举措、积累的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

  学院党总支和各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完善来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党总支和各支部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学院各方面健康发展。

  学院党总支和各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坚守责任担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政治意识,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支部委员、部门负责人都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部纪检委员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

  按照党章要求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院党总支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第一,领导班子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一是要统筹谋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学院发展和党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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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导、营建崇廉风尚。四是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五是严格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六是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探索推行票决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八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教育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源头治理,完善腐败治理监控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九是坚决反对腐败。支持执纪监督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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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主要负责人责任。党总支和各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以下四种主体责任。一是领导责任。履行组织领导责任,积极推进学院总支和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推动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三是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四是自律责任。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以下四种主要领导责任。一是分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指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监管责任。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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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四是自律责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学院纪律检查部门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监督职责,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需要着力落实两个责任:

  第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总支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二是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三是深化作风督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四是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严格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办案安全,提高办案质量。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第二,纪委书记责任。一是强化部署落实。及时向党总支和上级党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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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班子成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积极谋划监督措施,努力抓好工作落实。二是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严明办案工作纪律,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三是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章办事,敢于担当责任,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带头纠正“四风”,自觉接受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除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之外,学院还建立了一系列制度,确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一,建立报告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院党总支每年向市教育工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学院各支部向总支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各纪检部门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第二,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年或每期工作总结时,实行述职述廉,一律向上级组织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把述责述廉作为考核重要环节。第三,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各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内外公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上一级纪检部门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约谈,及时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情况,随时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督促责任落实,加强风险防控。第四,建立社会评价和定期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制度,科学设置测评体系,扩大群众参与,增强测评实效;同时对各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实行定期检查考核。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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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下一步更好坚持和执行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党委在学校的核

  心领导地位,由党委统一领导学校的各项工作,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党委要坚持管方向、管大事,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发展地开展工作,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要在队伍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实施党委集体决定的涉及行政工作的事项。学校工作的重大事项,校长要及时向党委汇报。适当扩大党政交叉兼职,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坚决贯彻集体决定,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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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论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内涵问题及改善对策

  1校长负责制的提出及内涵

  1985年5月2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要求。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强调:“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目的是为了改变中等学校管理中“党政不分”、“权责不明”的状况,增强决策的“果断性”和“灵活性”。当前,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普遍实行校长负责制。

  萧宗六教授在1982年7月用四句话概括了我国特有的校长负责制的含义:上级机关领导,校长全面负责,支部保证监督,教工民主管理。这一解释后来得到了广泛支持和引用。1998年12月,萧宗六教授又在文章中特别强调:“校长、党支部、教代会三者之间不是‘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不分主次,而是以校长为中心。”

  2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校长负责制自实施以来,提高了学校管理的效能,极大地调动了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减少了干部的内耗,在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前提下,为学校办出各种个性特色提供了体制保证。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是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学校加强科学管理的领导体制。但是由于这是一个新的领导体制,没有经验和先例可循,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改革初衷不相吻合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迫切的实践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健康运行,关系到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

  2.1问题及原因分析

  1)政府职能未转变,学校处于外控的管理模式之下,没有办学自主权。我国中小学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任命,校长的权力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赋予。教育行政部门掌握着校长的“生杀大权”,学校教育的其他主体,如教师、学生及家长对校长的“生存”决定权作用不大,失去了对校长职务的影响力,致使许多校长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

  尽管《决定》已经明确规定了基础教育管理权由中央向地方转

  移,但就整体而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依然不舍得放权,对学校干预过多,统得过死。这就使得学校的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校内民主管理机构难以获得实质性的学校管理权,从而影响了学校的发展。

  2)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多数学校办学经费匮乏。办学经费是学校发展的命脉,它的匮乏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正常发展。目前导致大多数学校办学经费匮乏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财政投入不够;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的财政权干预过多。

  3)理论研究相对薄弱。校长负责制既是一个实践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理论研究不足,思想观念模糊,必然导致行动上的困惑与茫然。在有关校长负责制的理论探讨上,虽然已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如概念内涵模糊、认识不一致;经验色彩浓重、理论水平低;运用范围狭窄、科学基础差。究竟校长负责制是什么?如何选拔校长?负什么责?负到什么程度?如何保证校长素质?如何处理学校党、政、工三者之间关系?学校党组织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是什么?如何使校长负责制的理论走在实践前面并指导实践?怎样才能增进其科学化程度?诸如此类的问题远未解决,是导致校长负责制难于实施的主要原因之一。

  4)教育政策脱离实践。第一,政策制定自上而下。《决定》提出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自上而下制定和实施的政策,而政策的真正践行者(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教职工、家长及社区人员)却没有充分参与校长负责制的讨论和制定过程。从而导致他们对校长负责制片面理解甚至错误。致使一些人把校长的权力等同于学校的权力,忽视了教代会、党组织、工会和校务委员会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所起的决策、监督和审议作用,从而为校长独揽学校大权留下可乘之机。第二,政策表述笼统、概括。为了使教育政策具有普遍性、基础性、概括性,对统治范围的所有活动都具有指导、规范作用,政策的表述往往采用宏大、概括性的语言,在宏大、概括的叙述中,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或过滤掉直接关注现实和实践细节变化的内容,在面对丰富的实践时,宏大、概括性的叙述就会给实践者虚幻的感觉。

  校长负责制是面向全国中小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图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概括性。然而由于各学校存在着差异,关于校长应该行使哪些权力、如何行使权力、民主体制应发挥什么作用等具体问题,中央政策无法面面俱到,导致可操作性不强。

  5)对“校长负责制”的理解片面化。人们往往认为“校长负责制”就是‘饺长全面负责”。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其实“校

  长负责制”是“上级宏观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障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结构性概念。早在1985年《决定》中就规定:“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1993年《纲要》规定“校长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靠教职员工办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和其他学校,党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1995年《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这明确指出了校长负责制不仅仅是“校长全面负责”,它有更深的内涵。

  6)校长的权、责、利模糊,权责不对等。《决定》和《纲要》中只提到“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没有明确规定校长的权力有哪些?究竟应该负什么责?工资待遇怎样与业绩挂钩?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对此仅仅表述为“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虽然关于校长的

  权力有不同的说法,如萧宗六认为校长应该有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和财经权等,但是对于校长的责和利很少提及。

  权责对等是管理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一个人拥有多大的权力,他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而我国相关法律文件对校长的权力提到较多,而很少提及校长应该承担的责任。显然不符合管理规律,不利于学校管理。

  7)校长权力过于集中,“英雄校长观”被不断地强化。校长负责制的实施,从客观上凸显了校长的地位,而在推行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中对校长作用的过度强调以及有关媒体不恰当的渲染,误导人们把办学成败全压在校长身上,以至于一些地方还打开了“抢挖校长”之战。在这种人为的造势之下,“英雄校长观”被不断地强化。一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甚至为了让“英雄”更好地施展身手而有意安排“英雄”

  A身兼校长、书记两职,其结果,便是学校民主监督机制被人为消弭。既漠视了学校民主管理的价值,也弱化了教师、家长以及学生本人在学校效能改进方面的作用。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滥用权力的现象。如一些校长随意制定或更改学校的规章制度;随意对教师调进和调出等。

  8)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形同虚设。《决定》指出

  :“学校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党组织要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而实际上,这些民主机构和制度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虽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监督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上级和校长直接接触的机会很少,而是更多的关注学校的教育教学状况,对校长权力的行使关注较少,对学校缺乏了解,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虽然法律法规赋予党支部“保证监督”作用,但党支部的职能主要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党管党,政管政”,不能进行行政干预,而且很多学校党委书记是由校长兼任,很难发挥对校长权力应有的监督作用;我国中小学都设有代表教职工利益的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力义务以及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定职能在实践中未得到依法行使。在一些学校中,工会组织成为学校福利办公室的代名词,而在关系到教职工亲身利益方面,很少介入。校长在校内一言九鼎,几无任何约束。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因种种原因对校长也难以形成多大的约束力。

  9)校长自身素质不高,导致权力膨胀、决策不民主和领导水平不高。一些校长在执行校长负责制时,只执行对自己有利的部

  分,对自己不利的部分则置之不理。甚至有些校长在执行过程中附加不恰当内容,盲目扩大校长负责制的外延,使校长负责制政策的要求和规范超越原定的政策要求。导致校长的权力无限扩大,学习管理中缺乏民主气氛。

  10)校长激励机制缺乏。陶行知说:“校长是学校的灵魂!”,“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由此可见,校长对于一个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目前许多学校缺乏校长激励机制,如注重精神鼓励、忽视物质鼓励等,导致一些校长工作上被动,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学校发展很慢甚至病态发展。

  11)教师、学生及家长缺乏民主参与意识。长期以来,由于一些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认为管理学校是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毫无干系,对学校管理上的事情不管不问,逆来顺受,缺乏民主参与意识。

  12)校长队伍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校长培训工作质量不高。重视在职培训,忽视岗前培训。培训方法不灵活、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二是选拔形式单一。当前中小学校长的任用仍以委任为主,不科学、不民主,导致现有的一部分校长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学校管理工作。三是管理体制不顺。不少地方存在管事和管人相分离、用干部和管干部相脱节的现状,县以

  上重点中学的校长一般是XX部管,乡镇中学校长则是县、乡共管。这样不利于校长的统一考核和使用,也容易出现相互扯皮、互不配合的现象,给统一管理带来了困难。四是考核标准不全面。由于监督制度不完善,以至于缺少对校长工作的全面考核。目前教育行政部门注重对校长个人考核,忽视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注重对升学率考核,忽视对学校发展的全面考核。五是管理制度不科学。解放以来,校长的产生、任用、培训、考核和管理基本上是沿用政府行政干部的管理制度,如今这种管理制度己不适应中小学管理的特点和实际,暴露出诸多问题。3对策3,1处理好下列几对关系

  1)处理好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改变二者过去那种“婆媳’’关系,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同时学校校长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处理好校长和党支部书记的关系。建立党支部有力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内容和职责,改变校长、书记一人兼任的现象。校长对内主持学校的全面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而书记主管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二者泾渭分明。校长主持工作不能撇开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监督保证

  作用,要以党支部作为政治核心和参谋部,在重大决策过程中要得到党支部的参谋支持,并自觉接受党支部监督。相反,党支部书记不能包办校长的工作,也不能一味地以评委和监督员的身份出现,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校长工作。

  3)处理好校长和工会的关系。我国学校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办好社会主义学校的重要力量。它代表广大教职工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教育事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因此,严禁工会主席由校长任命,严禁把工会当作学校决策层的附属物,以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中的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4)处理好校长和教代会的关系。学校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审议作用,校长应该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和处理教代会提交的提案,尊重教代会的决议。校长应当将学校的有关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主动交给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校长要支持教代会的定期召开,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民主、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5)处理好校长和领导班子的关系。校长是学校领导班子中的一员,校长领导作用的发挥要依赖学校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最高领导层,是最高决策机构,凡学校的重大问题都要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避免校长个人决策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调动领导成员的积极性;校长要重视领导班子的作用,尊重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群策群力地搞好学校管理。

  6)处理好校长和校务委员会的关系。《决定》提出:“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校长要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的作用,首先应重视校务委员会的建设。其次,校长应赋予校务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的决策权和否决权。

  7)处理好校长和家长及社区人员的关系。校长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监督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性。家长和社区人员是最好的外部监督来源,目前,多数学校对其重视不够甚至忽略了这股力量。为此,学校应积极主动地为家长和社区人员参与学校管理创造条件,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如通过召开家长会、家校联系及成立家长学校等形式。

  3.2提高上级有关领导和校长的文化素养及思想认识水平

  切实提高上级有关领导的思想素质,使他们具有全局观念,正确处理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关系,变直接领导为间接领导,放权给学校,使其自主负责。

  同时,校长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虽然外在的选拔、培训、监督、激励、弹劾等制度有利于提高校长的素质,但是,如果校长的素质不高,很可能对制度进行曲解。近年来,学校贪污腐败的事件屡屡出现就是例证。校长只有具备正确的教育思想、高尚的道德和渊博的知识,才能在管理工作中游刃有余、得心应手;才能逐步在教师中树立崇高的威信,并实现有效的领导。

  3.3明确校长的权、责、利,并赋予校长应有的办学自主权

  政府应该进一步明确校长的权力、责任和利益。虽然《纲要》中提出“政府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但调查结果显示,几十年来,这个问题依然未解决好,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得过宽、统得过死,影响了学校的发展。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使校长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为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提供一

  个宽松的外部环境。根据权责对等原则,政府在明确校长的权力的同时,必须对校长行使权力时所应承担的责任给予明确说明和规定,对校长违法行使权力进行责任追究。

  3.4建立校内分权机制

  在教育行政部门给学校放权的同时,学校内部也要放权,校长要逐级下放权力,科学合理地分配内部权力,使学校各个民主机构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发展做贡献。

  3.5细化校长负责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针对校长负责制在实施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相关部门应细化校长负责制,同时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校长的职责、权限、用权方式及违反规定时的处罚等;界定党支部的职责范围、监督形式及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范畴、方式等,做到“职责明确”、“依法治校”。在赋予校长合法权力的同时,应该建立和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制约机制,使党支部、工会、教代会等组织发挥应有的监督、审议和保证作用:在体制上把决策和执行的职能分开,杜绝校长和党支部书记一人兼任的现象发生;实行弹劾罢免制度。

  3.6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目前,困扰许多中小学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办学经费匮乏。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增加国家财政性投入;第二,改革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中政府公共经费所占比例;第三,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财政责任分担的“集中化”,强调以财政能力较强的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主,建立新的政府财政责任分担比例。

  3.7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而盲目的实践不可能达到成功的彼岸。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针对校长负责制实施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对校长负责制进行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深化研究。必须认真总结我国实行校长负责制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学习和搜集国外相关方面的资料,完善校长负责制的理论体系。研究中重点解决好下列问题:校长负责制的基本概念、学校党政关系、校长负责制下的民主机制和监督机制、校长队伍的选拔和管理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关系等。还要重视实践研究。根据研究的需要,各省市可建立深化校长负责制研究的试点学校和试点地区,总结试点学校和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要加强理论研究队伍建设,改进理论研究方法。理论

  研究者要,密切联系实际,向实际工作者学习,让理论研究贴近实际。实际工作者要学习学校管理理论,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把经验上升到理论来认识。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校长负责制。

  3.8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1)正确认识校长的角色地位。“校长是学校的灵魂”,“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一个优秀的校长应该是一个教育方面的专家、能手。中小学校长应具备教育和管理两方面的理论专长和能力,在二者结合上有所研究、有所成就、有所创造。作为校长,要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学校的办学目标,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应具有哲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要懂得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懂得青少年身心成长发展规律。懂得知识分子的特点,引导全体教师教书育人,因此校长应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正确掌握好知识分子的政策。想方设法为学校创收,增加学校经济效益,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做一名成功的、优秀的一校之长。

  2)积极探索校长成长的规律。成熟的校长是岗位锻炼和培训的结果。校长从不成熟到成熟,有一个成长的过程和规律。只有深入研究这些规律以及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才

  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长队伍。

  3)深化校长管理制度改革。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要善于发现和培养中青年干部骨干,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建设高素质校长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的学校管理精英,必须深化校长管理制度改革!

  第一,进一步明确校长的选拔标准。我国校长的选拔标准,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1991年,国家教委制定了《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其中对校长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学历水平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对校长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未做具体的规定。参照国外的经验,必须补充一下选拔标准:校长必须从教学人员中选拔;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和成功能教学经验;必须有一定的行政工作政绩、经验和管理能力;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教首管理专业证书等。

  第二,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和任用方式。目前,我国中小学校长仍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委任制是主,致使学校仍处于外控的管理模式之下,教职工手中无权,对校长职务的任命、变更无能为力,才出现了很多地方“不懂教育的人在管教育”的现状

  。因此,必须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和任用方式,改变当前以委任制为主的现状,让广大教职工在校长的产生和任免上有一定的发言权。除委任制外,可以采用选任制、考任制、推举制、招聘制等多种选拔方式。同时,对校长的任期要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

  第三,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必须充分体现教职工在学校中的主人翁地位。每个学年末,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主持,全体教职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家长代表和社区人员也可参与到校长考评工作中来)对校长在德、绩、能、勤等方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校长评价标准进行民主评议,其结果作为下学年是否继续聘任的依据。经过考核,凡能胜任领导工作,并不断做出成绩的,均可连任;凡不能胜任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第四,切实做好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针对我国校长培训上存在的不足和借鉴国外的培训经验,我国校长培训应在重视在职培训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岗前培训,使培训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性和层次性。

  第五,建立和完善校长激励机制。建立校长激励机制,首先要明确规定校长的工作目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将校长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经济待遇挂钩,比如可以试行校长职级制(所

  谓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就是指在普通中小学设置校长职级序列,对具备任职条件的校长进行科学考评,并依其德识、能力、水平、实绩确定或晋升到相应校长职务等级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职级岗位补贴等措施,来激发校长办学的积极性,促使其思想观念的转变,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

  

  

篇六: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权限分工修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形成学校内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相互支撑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关键词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现代大学制度高等教育法已经明确规定高校领导体制是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是如何明确高校党组织的领导职能和校长的职权避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领导班子机构重叠效率不高等现象仍是完善高校治理结构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研究和思考

  摘要探索建立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研究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要的教育体制改革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制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权限分工,修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形成学校内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相互支撑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关键词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现代大学制度《高等教育法》已经明确规定高校领导体制是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

  制,但是如何明确高校党组织的领导职能和校长的职权,避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领导班子机构重叠、效率不高等现象,仍是完善高校治理结构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权限分工,修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形成学校内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相互支撑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一、明确校党委和校长职权

  明确校党委和行政决策的权限分工,完善学校的咨询、决策、执行及监督系统,形成学校内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相互支撑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首先,正确理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党委领导是一种主要以思想、政治、组织领导为主的适度领导,掌握学校的改革、发展大局,决定学校重大各项事务,支持校长独立行使职权。党委对高校进行统一领导,只限于对学校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这个度以内,而对高校的改革、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领导等这些方面的具体管理工作则由校长全面负责。另一方面,校长负责是全面负责,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等行政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种有限负责。作为高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长,既要向党委负责,向师生负责,又要代表学校向政府、社会负责。这种负责是在党委领导下这一层面、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

  其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正确处理好党委和行政、书记和校长、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

  第一,我们必须明晰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党委领导不是书记领导,书记是学校党委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支持党委工作。校长负责不是个人负责,校长负责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校长办公会议,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长办公会行使决策权,也是集体决定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作为高校的最高决策集体,可以说党委和校长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这种关系不同于一般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一方面校长一般是党委会的成员,参加学校的重大决策,必须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党委的集体决策实施学校的工作;另一方面校长必须在职责范围内

  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同时党委和校长的领导方式也是不同的:党委主要通过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来实现的;校长作为行政首领,运用行政职权进行领导,按行政管理方式具体部署和实施党委的决策,并独立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管理工作。总之,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既要避免党委包揽一切,又要防止校长权限不适当扩大,也就是党委领导不包办,校长负责不专权。

  第二,对于书记和校长的关系,我们必须清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是书记领导下的负责制,党委领导是集体的领导,而不是书记一个人说了算。校长不能只听命于书记,书记也不能指挥校长。两人作为学校党政的“一把手”应该互相沟通情况,互相征求意见。要是遇到意见不一致时,不应该马上召开会议研究,两人充分协商之后统一意见再上会。党委书记和校长由于工作的分工不同,也容易对彼此的工作产生各自的局限性,对问题的的看法不尽相同。制定度量分界是停止纷争的前提。当出现分歧时,书记和校长应该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只有他们的关系协调好,学校工作才能正常运行。同时,他们在工作中讲究领导艺术,党委书记在工作要讲究“四要四不”的领导艺术,即要当班长不当家长;要统揽不包揽;要补台不拆台;要揽过不揽功。校长在工作也要讲究领导艺术,即要服从不盲从;要忍让不退让;要出力不越位;要尊重不阿谀。两方需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才能做好工作,坚决不能搞成党政分家。

  第三,书记和校长作为党委会的一员,一定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做到个人服从集体,支持党委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明确每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以及每个成员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分管的领导也需要放开手脚,独立开展工作,要自觉地按照工作分工,做到到位不越位,分工不分家。

  二、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纷纷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为学校集体决策机构。集体决策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会议的议事规则执行。那何为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呢?我们必须明晰这些事项的主要内容。

  所谓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校内事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审定,重要专项经费的确定和调整;办学规模、学科、专业设置及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等。重大项目安排一般指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重大修缮项目、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等;学校房屋、土地以及贵重设备等资产的出租及转让;国内国(境)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贷款项目等。重要干部任免主要为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的任免;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中校方董事的推荐;涉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负责人及成员的审定等。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学校年度预算在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学校对外大额的捐赠、赞助;学校受赠的大额度资金及

  物件的使用方案和其他需要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为学校集体决策机构。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关系着学校全局问题和党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行使职权。党委常委会是在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党委全委会职权。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于重大问题,通过校长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集体决策机构在决策之前,要求按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第一,凡属上述提到的重大事项,在提交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需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调研;第二,依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及学校相关规定,应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先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再由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第三,应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重大学术事项,在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集体决策机构在决策时必须遵守相关的议事规则:首先,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成员意见,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其次,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的议决事项,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为通过;第三,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作出的事项决策,如需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成员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将情况向党委书记、校长汇报。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也有权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总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坚持党委领导,又依法办学的科学领导体制。这一体制影响到高等教育办学方向、办学性质和人才的培养模式,又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一是必须认清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总揽全局,主要是把握好学校的发展方向,决定重大事项,管理好领导干部;二是作为高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需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权力,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三是党委不可以干预学校具体事务,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校长尊重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四是党员校长按规定程序进入党委会,成为党委会的成员,参加党委集体讨论和决策;最后完善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及学校的咨询、决策、执行、监督系统。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领导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刘建华.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思考[J].淮阴工学院学报,2002(12).

  [2]徐广文、汪德平.正确把握内涵理顺党政关系健全制度程序—对高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思考[J].领导科学论坛,2004(1).

  [3]杜玉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与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06:3-5.

  

  

篇七: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全面实施过程中,发现一系列问题,甚至与实施的初衷相违背,大大影响了学校管理质量、教育教学及学校的声誉。因此,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健康运行,关系到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一、校长负责制的弊端分析1.校长无责可负一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的教育行政没有真正放权,校长负责制只流于形式。以校长决策权为例,校长拥有决策权是指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的决定权。但是上级主管部门往往会越俎代庖,千方百计地制衡校长决策权。长期以往,必将导致相当一部分校长不思进取,碌碌无为,一切以上级部门的安排为准。2.校长负责的异化校长负责制的异化现象是指校长专权制、家长制,在学校里校长一个人说了算,导致一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任人唯亲的情况发生。更让人心寒的是,有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甚至认为这就是校长负责制,校长只要在听命于他的范围内行事即可。也有些教育行政部门,明知存在这种情况,但是碍于“是否违反政策”、“是否会影响校长积极性的发挥”等问题而听之任之,所有这一切实质上助长了校长的独断专行。3.校长负不起责校长负责制是一种精英治校的领导制度,校长拥有与责任想对应的较大的权力,同时校长必须有相对应的较高的素质。然而实际情况远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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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急剧变化的今日,校长往往还处在一种茫然、无动于衷的状态,校本管理难以实现,课程改革难以进行,素质教育难以展开,无不与校长自身的素质有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可归结为以下几点:(1)校长专业知识缺乏;(2)校长管理模式还处在经验型阶段;(3)校长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薄弱;(4)由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责任不明确,导致校长忙于具体事务,忙于会议,同时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和管理方式处于松散状态,校长很难在培训中有质的飞跃;(5)由于工作压力过重,校长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动力不足,甚至可能出现校长倦怠现象。

  4.校长负何责从本质上讲,现代学校应当同时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育的当事人(学生及家庭)负责。但对校长的绩效考核,多数由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同校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校长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为了迎合上级部门的口味。如有些学校债台高筑,大搞形象过程,而不顾学校实际需要和长远发展。其中遭殃的将是下一任校长和国家,并形成恶性循环。据资料显示,目前有很多学校欠债达到上千万到上亿元不等。就这样,校长的负责制往往演变成了“对上不对下”,“对己不对人”,并没有真正提高学校的绩效与办学质量。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对策1.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转变教育行政职能,支持学校自主权,明确校长的自主权。要改变一些学校的校长“无责可负”的尴尬局面,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府管理部门要舍得放弃既得的权利和利益,主动转变职能,减少对学校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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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束缚,还权于学校。以对学校间接管理为主,着重搞好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提供服务等宏观管理。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事,放手让学校自主管理,使学校和校长拥有广泛的自主权,为实施校长负责制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2)重视立法,理顺各种关系。实行校长负责制应有教育立法的保证。首先减少人为的随意因素,使之成为科学领导与管理体系的依据。当下,校长的权利、职责范围、教职工奖励基金使用标准等,党支部怎样进行监督,教代会怎样进行民主管理,都应该认真进行研究,并立法作出明确规定,使学校领导工作有法可依。同时,立法要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务必明确具体,以尽量减少模棱两可的现象。最后强调的是,校长与教职工必须增加法制意识,以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

  (3)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目前,多数校长感到最难办的事是缺乏经费。改变这种状况须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增加国家财政性投入。第二,改革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中政府公共经费所占比例。第三,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财政责任分担的“集中化”,强调以财政能力较强的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主,建立新的政府财政责任分担比例。

  2.加强内外部监督(1)促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在这里主要做的是改进和加强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职能。在学校内,由于教师的小知识分子意识,只要不伤害到自己的利益,都能容忍一些不应该出现的现象。因此,要加强教师的民主与责任意识,在校内构建一种宽松、和谐向上的氛围,使教师能够顺利、大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毫无疑问,营造学校的民主气氛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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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一部分责任落实在校长的肩上,也充分体现了校长个人的气魄与魅力。(2)更新观念,正确理解与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实行校长负责制首

  先要摆正党的领导,不能错误地把党的领导和党支部的作用不加区别地等同起来。首先,要把那种“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作用,就认为是忽视和削弱党的领导”的思想意识消除掉。其次,进一步明确党的领导中所涉及到的内容,特别是党对校长的监督职能。有关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应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由书记牵头严格监督,规范管理,有序操作,并通过必要的教育反思,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素质。同时,校长也要不断增强党的意识,认真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不时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来警示自己。最后,可以尝试引进新的管理体制,最近兴起的校长问责制不妨可以大胆试用。

  (3)家长和社区的有效介入。外部监督最好的来源是家长与社区,目前这股力量还很薄弱。为此,家长和社区必须强有力地介入。如校务委员会有家长代表,家长代表的标准由家长制定;学校同时向主管部门和社区、家长提交年度报告,并接受社区、家长代表的质询;家长代表要参与教师遴选工作;学校绩效的评估和校长职级的评审与确定要适当参考家长的意见,等等。

  3.提升中小学校长的素质(1)深化校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校长管理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学校管理人才的治本之策。校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校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改革

  

篇八: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校长负责制下党政工关系的几点思考

  卢超岳新中国成立四十多年来,中小学校领导体制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化。主要有三种体制,即校务委员会制、校长负责制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三种学校领导体制的出现,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起到过应有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基本路线的确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展开,原有的学校领导体制暴露出明显的弊端,主要是党和行政在学校管理中责权分离,谁都负责,又谁都负不了责。这种状况越来越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利于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不利于学校党组织集中精力加强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此,80年代开始,从全国各地根据中等以下学校的特点,进行学校领导体制的改革,实行校长负责制试点,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于是校长负责制在全国逐步推行。全面的校长负责制要求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有机结合。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有的学校名义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实际上学校工作由学校党政集体决策,分工负责;有的地方则采取校长决策,党支部审批的模式;还有的地方则采用党支部行使行政决策权,校长行使执行权,教代会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分析其原因,校长不敢大胆行使职权,不敢真正负起全面管理学校工作的责任,害怕被指责为排斥党的领导和压制民主,工作缩手缩脚,缺乏主动性。而党组织、教代会也深感无能,工作太主动,有干政之嫌,关系太超脱,又担心失职。总之是对各自的职责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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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相互关系未理顺。思考之一:思考之一: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问题。作为党组织,在原来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时,党组织实际上承担着行政职责,因此习惯于用行政管理的方式,即通过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决定,然后以行政指令的方式组织实施。在新领导体制内,党组织的职责主要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如果仍运用行政管理方式势必导致职能错位,所以要转为适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非行政方式;而且对不同的工作对象,要根据不同的相互关系来确定相应的发挥作用的方式。党组织与教职员工是政治核心同群众的关系,因此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凝聚和辐射。党组织同教代会是领导同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引导和支持。党组织同校长,是一分为二合作的关系,因此,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保证和监督。凝聚和辐射、引导和支持、保证和监督,实际上都是政治核心作用的体现。思考之二:党组织的保证作用是否必要。有人认为,校长的法思考之二人地位和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职责是由法规保障的,并不需要党组织的保证。其实不然。首先,校长负责制,固然有决策时容易集中统一,执行时容易政令畅通,有办事效率较高的优点,但也有随机性大、容易发生主观偏差的缺点,这是一种体制上的局限。其次,虽然校长通常是百里挑一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但也难免有个人素质、性格、经验等方面的欠缺,这是一种领导与个人条件的局限。再次,校长处于行政指挥第一线,势必成为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等矛盾的焦点,经常陷入自己是矛盾的一方,又要去解决这个矛盾的尴尬境地。这对校长行政造成很大制约。这种对校长局限的补偿作用和对制约的疏解作用,实质上就是党组织对校长工作的保证作用。思考之三:思考之三:党组织的监督是对校长的全过程监督。校长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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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权,要受到方方面面的监督,而这些监督都既有必要性又有其局限性。上级党组织实行政治监督和纪律监督,政府部门实行行政监督和工作监督,往往监督的是校长的行政结果,而不是行政过程。教代会和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监督,但由于对校长行政决策和执行的内情不甚了解,本身又是校长实行行政管理的对象,因此这种监督有限。社会、家长等可进行舆论监督,但这种监督一般局限于已经发生的较大的问题。而党组织同校长在同一领导班子内,层次相当,又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了解执行情况,因此有条件进行全面的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思考之四:校长负责制是一种高度的集中制,如果它没有雄厚思考之四的、坚实的民主制基础,这个集中制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同时建立和健全学校的民主制。教代会和它的日常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实行民主管理,核心问题是解决好教代会的参政问题。这里,校长首先要真正认识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必要性。陶行知先生在《领导与再教育》一文中,曾尖锐地揭露批判了旧学校的“独裁”作风,他说:“中国受了二千年之专制政治之压迫,几乎每个人一当了权便会仗权凌人。”他还说:“在一个民主国家里面,做一个独裁校长是千不该万不该的事情”。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学校内部实行民主管理,这是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的,这个道理虽然已为人们熟知,但还不能说它已经在每个校长头脑里扎了根。现实中,侵犯教师民主权利、不尊重教师主人翁地位的现象并不鲜见,这应当引起我们重视。思考之五:思考之五:处理好校长和教职工的关系。在些校长对民主管理存在种种疑虑,主要怕民主管理会与校长负责“唱对台戏”,怕群众意见多了不好收场,怕众说纷纭会打乱学校的工作秩序。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应当相信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从本质上说,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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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同学校成员在目标和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并无利害冲突。如果校长的决策和指挥有失误,学校成员通过某种形式提出质疑、批评和建议,这正是保证校长全面负责的正确性的体现。有位管理学家说,在一个单位里“一时的安静,可能蕴藏着长远的冲突危机。”学校中一片沉默,不一定是群众没有意见,而往往预示着学校领导工作可能出现了偏差,或是领导专横霸道,搞“一言堂”,群众不敢提意见;或是领导作风软弱涣散,官僚主义严重,群众认为提了意见也没有用。因此“沉默”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信号。高明的校长应该认识到教职工不只是管理的对象,他们应成为管理的主体。学校的重大问题,重要的改革方案要让群众参与讨论、修改、补充、完善,将它变成群众自身的意愿和要求,这样的方案在执行中将会收到良好的效果。参与和认同,对于组织的巩固、工作的推进、士气的提高、心理气氛的改善是必不可少的。总之,改革学校领导体制,既要有个人负责制的优势,又要有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既能够充分调动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的作用,又能充分体现教职工当家作主的优越性。这种体制的本质特征不在校长负责制,因为世界各国都有校长负责制。我们的特色是校长、党组织、职工三方面的结合。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条件下,校长对党组织的尊重和支持显然格外重要。作为行政首长,一定要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校长应该认识到自己首先是党员,然后才是校长。校长不论是党员还是党外人士,都是受组织委派担任领导职务的,因此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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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乌什县国庆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

  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

  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

  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

  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

  (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

  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

  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

  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四、检查与监督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督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

  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篇十: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义务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第二条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驾驭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条学校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第二章党支部职责第四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第五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六条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七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党组织重要活动,协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学校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第三章校长职权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世界一流。(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

  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职权。第四章党支部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第十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支部成员。学校党支部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一般由3人以上构成,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第十二条党建德育办主持学校党支部经常工作,主要对以下重要事项作出决定:(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传达自治区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学校的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学校章程和章程修正案,并决定提交党支部审议。(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具体方针、政策和其他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五)讨论决定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计划,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推荐、提名。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六)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大人才政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及计划。(七)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八)讨论决定大学文化建设和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等重要事项。(九)讨论决定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十)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重要事项。第十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以下重要事项:(一)根据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实施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三)讨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四)讨论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合作交流、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工作。(六)讨论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方案。(七)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事项。(八)研究提出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调整方案,研究决定对教职员工实施的重要行政奖励或处分。(九)讨论决定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学生事务管理等重要事项。(十)通报交流行政工作。(十一)研究需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定期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支部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第十四条、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第十七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第十九条加强学校

  党组织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第二十一条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增强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多鲁二中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十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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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定义:

  什么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一种科学的领导体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是既相区别又相依存的有机统一体。这种统一表现为:管理目标统一,决策思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工作步调统一;它们的区别在于:集体领导主要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而言,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属于党委集体,个人分工负责主要是对集体决策的实施而言,集体决策的事项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责权范围,由个人负责实施。?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章指出:“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二、重要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XXXX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那么。

  托依堡镇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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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根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效劳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阔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开展等各项工作;坚持XX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立者和接班人。〔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立,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开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开展和根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立,保证学校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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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视。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立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开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效劳。〔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展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承受各种捐赠。〔六〕行使?中华人民XXXX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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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下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展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效劳中重大事项确实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立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工程、校办产业重大投资工程。〔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流程

  一、工作制度与工作原那么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那么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展。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那么,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XX效。要认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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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那么,校行政那么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XX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XX集中制。其根本原那么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XX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开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XX根底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XX,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XX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立,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XX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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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那么,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那么,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当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存,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展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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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XX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二、检查与监视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那么,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那么。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那么情况的监视;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XX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充分发挥党内监视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视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XX生活会制度。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展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承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视检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XX管理、XX监视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承受教代会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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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大学关于贯彻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和改善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完善领导体制,规范决策程序,促进我校的改和发展,根据《章》、《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第二条学校实行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三条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领导学校的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委要支持校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第四条实行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三)管人才的原则;(四)管干部的原则;(五)依法治校的原则;(六)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原则;

  (七)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第五条学校政领干必须按照政治家和教育家的要求,树立政治观念、大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第二章委的职责第六条学校设立委员会。委会由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对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七条学校委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办学方向,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棒人。(二)加强学校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学校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四)讨论决定学校改、发展和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干部任免事

  项。按照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做好老干部工作。

  (六)做好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国”、“人才强豫”和“人才强校”战略,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培养、吸引、留住和用好人才的机制和环境。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做好统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九)加强风廉建,落实风廉建责任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三章校长的职责第八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保护工作;(三)拟订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根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校产,筹措办学经费,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定期向上级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行校务公开;

  (七)代表学校与各级、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和境外机构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

  (八)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章领导制度与工作原则第九条民主集中制是委领导学校最根本的制度。其基本原则是:(一)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遵循重大问题由委集体讨论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形成决议必须坚决执行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学校委集体讨论决定。(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在坚持集体领导前提下,对学校日常工作的管理、具体工作的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三)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第五章决策程序第十条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一般按以下程序决策和实施:(一)组织调查研究。需要提交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领导组织调查研究后,提出工作思路,形成计划或方案后交委会决定。(二)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前要充分进行准备,有关领导之间要相互沟通并视内容分别听取学校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基层组织、民主派、群众团体或专家、教授等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三)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委会讨论,委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表决时,实行票决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即为通过。未按程序提出或临时动议的,委会不予讨论。(四)分工负责实施。委集体决定的方案,分别由委或行政明确责任人,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原定方案,必须由责任人提出意见,并报委会讨论同意。(五)思想组织保证。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委应充分发挥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

  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六)加强检查督办。委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责成有关领导和委办公室进行检查督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凡立项检查督办的事项,必须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办结后按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对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建立信息反馈和书面报告制度。因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委会及其议事规则:(一)委会是员(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由委集体讨论决定。委会一般两周左右召开一次,由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委会议人员为委委员。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二)委会讨论决定的学校重大问题包括:1、贯彻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方案。2、办学指导思想、整体发展规划以及教育教学改、科技改、内部管理体制改等重大问题,制定基本规章制度。

  3、学校建设、风廉建、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听取和审议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委工作报告、X委会工作报告和校长工作报告。

  5、招生就业、学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方案。6、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以及其他主要人事调整。7、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人才计划,制定优秀人才培养政策和奖惩措施。8、学校经费、资产的管理办法,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以及产业发展计划,确定与国内外的重要合作与交流项目。9、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代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10、需要提交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三)委会的议题一般由委书记或根据委成员的意见或建议责成委办公室汇总审批后提出,议题审定后,由委办公室在会前一天将议题或有关材料预告与会的有关人员。(四)凡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做好充分准备,由有关部门提供论证材料、政策依据和若干方案或建议。会前委书记要与校长和其他班子主要成员充分协商、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五)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委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讨论表决。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请示。

  (六)参加会议人员除有传达任务外,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及保密的内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七)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委、行政按其分工,进行落实。如个人对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要按照集体决定执行。

  (八)委会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委办公室起草,可先送有关的委委员审阅,最后由委书记审定签发。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必要时应将情况向委汇报。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制度及其议事规则:(一)校长办公会是研究处理行政日常工作事务的会议。研究确定由校长负责的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决定落实委会决议的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措施,酝酿需要提交委会讨论决定的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的方案。(二)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校长、副校长及校

  长助理参加。委、X委领导同志可视工作需要,由校长邀请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校长办公会也可以由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三)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包括:1、贯彻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和学校委决议的实施办法。2、学校委关于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重大改方案的实施办法。3、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有关行政问题。4、学校教学改、科技改实施办法,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制订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5、学校德育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6、年度财务预算实施办法,落实委会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以及产业发展计划,加强财务管理。7、健全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8、确定召开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系、部(处)的重

  要工作汇报。9、讨论处理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工会和有关行政

  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10、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的其他事项。(四)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由校长或副校长提出,重大问

  题须与委书记沟通后确定。提交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提供有关资料、政策依据和若干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及建议。重大问题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拿出初步方案后,提请委会讨论决定。

  (五)校长办公会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校长办公室起草后可先送有关校领导审阅,最后由校长审定签发。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由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必要时应将情况向校长办公会汇报。

  第十三条政联席会及其议事规则:(一)政联席会是学校政领导班子成员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磋商学校重要问题的会议。(二)政联席会议一般由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由校长召集或主持。(三)政联席会会议议题由委书记与校长商定提出,其他政领导班子成员也可向书记、校长提出需要沟通的重要问题的建议。委书记、校长、委副书记、副校长、X委书记参加,

  列席人员由书记与校长商定。(四)政联席会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

  由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共同负责;会议纪要由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起草后先送有关校领导审阅,最后由书记审定签发。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并将情况向委汇报。

  第十四条凡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必须按统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按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向学校委会、校长办公会提交的议题,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形成成熟的方案;涉及其他部门的议题,主办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准备不足或方案不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学校讨论。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一律由职能部门根据职权处理,不允许将矛盾或问题上交。

  第十六条委会、校长办公会和政联席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全校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情况出现可向学校反映,必要时由校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规范由XX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规范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实施规范不一致的,按本实施规范执行。

  

  

篇十三: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11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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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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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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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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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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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

  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

  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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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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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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